中山房地产律师

没有商定还款期限的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

当前位置 : 首页 > 房产诉讼

没有商定还款期限的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

* 来源 : * 作者 :
文章导读:民间借贷中一般会签订借款协议,在协议书就会划定债务人还款期限,但是也有一些是没有签订协议及阅读还款期限的,那么没有商定还款期限的债
关键词: 诉讼时效,商定,还款,债务

    民间借贷中一般会签订借款协议,在协议书就会划定债务人还款期限,但是也有一些是没有签订协议及阅读还款期限的,那么没有商定还款期限的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具体了解。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入行保护的轨制。

   在法律划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哀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哀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值得留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尽履行其义务,权利人哀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哀求权并不消灭。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理后查明无中止,间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归其诉讼哀求。

   2010年欠下的货款45876元,我多次催要下,2011年八月还给我20000元。

   现在我手里拿的依然是45876元的欠条,上个月电话催要他说过几天给,现在打电话给他,居然把我设置到黑名单了,我想起诉,请问过两年的诉讼失效没?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向被告所在地提起诉讼吧。

   相关法律知识: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欠条不同于借条。

   从文义上理解,所谓"欠条”本来就是债务人应给债权人的款项,只是债务人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给付才出具的凭据。

   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

   因此,没有商定还款期限的欠条的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出具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之日起两年内,债权人在没有泛起诉讼时效间断或中止的情况下,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时,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要向法院简朴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由既可;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时,欠条持有人必需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假如对方对此事入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需入一步证实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

   没有商定还款期限的欠条和借条的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也互不相同。

   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但是欠条成因基于此前双方存在着其他的法律关系,因此,欠条实际上是对双方经济去来的一种结算,欠条是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时候,因为债务人没有能力给付或者拒不及时给付,债务人不得已而为之的。

   本应立刻付款,及时结清却因无款可付而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出具欠条之日就是债权人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时,则诉讼时效应自写下欠条的越日起计算。

   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贷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同意并交付款项,借款人收到款项出具借条,此时借款合同成立并生效,借条由此而产生。

   公民所书写的借条存在有两种情况:(1)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2)未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

   那么对于两种书写不同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是否相同呢?谜底是不同的。

   其中对于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之划定,诉讼时效应从还款日期届满的越日起计算两年,由于诉讼时效期间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假如届至借条注明的还款日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权利即受到侵害。

   则从越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而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该合同则属于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民法通则〉若干题目的意见》第121条划定"公民之间的借贷……。

   没有商定,出借人随时可以哀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哀求及时返还”;《合同法》第62条划定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商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划定仍不能确定的,合用下列划定(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预备时间”,所以说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债务人必要的预备时间,因而对于该种借条存在有以下几种情形:(1)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

   假如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假如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能对履行期限协商一致的,在债权人提出了一个公道的履行期限后,诉讼时效自该公道期限届满之越日起计算;(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尽履行,并且否定该债权的存在,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尽日的越日起计算。

   所以平话写情况的不同存在有不同的诉讼时效起算办法。

   而欠条则不代表合同关系,欠条一般情况下是债权人债务人双方已有经济去来,债权人索要或经由结算后,债务人需给付债权人款项,因为债务人没有能力给付或者说不能及时给付,而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条据。

   而在这种情形下,债权人应当意识到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由于债务人之所以出具欠条,是由于本应给付债权人的款项,只是因无能力或不能及时给付才出具的,所以说应当认定债权人自出具欠条时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由此引发的债权哀求权诉讼时效应自书写欠条之越日起起算,当然这是针对欠条中没有书写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的起算;而针对写下还款日期的欠条,则诉讼时效应从还款日期届满的第二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本次小编为您收拾整顿带来的有关没有商定还款期限的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的题目归答的内容,但愿对你了解债务纠纷诉讼时效的知识有所匡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