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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进推入农村土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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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进推入农村土地征收

* 来源 : * 作者 : 中山房地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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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进推入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市,宅基地治理轨制改革试点,全国人大常委会31日审议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划定期限的决定草案,拟将农村土地轨制三项改革试点期限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作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划定期限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时说,目前我国农村土地轨制改革三项试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在盘活土地资源,增加农夫收益,积累轨制改革经验等方面取得了积极入铺。截至2017年9月,全国已有577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市,总面积1.03万亩,总价款约83亿元,如浙江德清县完成进市交易136宗,农夫和农夫集体获得收益1.55亿元,惠及农夫9.1万余人,为探索建立城乡同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增加农夫收益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宅基地治理轨制改革在保障农夫取得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和完善宅基地治理轨制等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姜大明同时表示,在农村土地轨制改革三项试点工作稳步有序推入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通过入一步深化试点解决的题目,有必要延长试点授权期限。"土地轨制改革与单纯的行政审批轨制等改革不同,试点地区从轨制设计,工作布置,实践操纵到效果反馈周期较长。延长试点期限,推动三项改革深度融合,有利于在实践中设计出更为科学的改革操纵方案,并为全面评估试点得失,系统总结试点经验打好基础."他说。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2月27日经表决,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土地治理法,城市房地产治理法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市,宅基地治理轨制的有关划定,试点期限将于2017年12月31日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