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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和当事人在开庭前应吃透案情——房地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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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和当事人在开庭前应吃透案情——房地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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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和当事人在开庭前应吃透案情,理顺法律关系,尤其应预测对方当事人的诉讼思路,揣测和设想法官对方可能询问的问题,并构恩应答的对策。在法官询问或对方发问时,应集中精力,开动思维的机器,边思考边组织应答的方式和内容。 ①发言的内容。 法官询问般都是围绕案件事实进行。 这些事实包括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法律现象等,询问的内容大都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或案件相关的问题。 对方当事人的发问也是有疑而问,甚至无疑而问明知故问,其目的是“以问寻漏”“以问纠错”,在发问前往往已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②面对发问人的发问,顶尖律师的应对准备。首先应弄清案件的案由。 即案件在法律上的分类,是买卖纠纷,还是其他债务纠纷。是合同纠纷,还是产品质量纠纷。不同案由的案件适用法律也不同。 被发问方律师如果熟悉案件的案由及法律适用原则,在应答时般不会出现原则性的错误和纰漏。 设立顺序表。 为避免应答前后矛盾,被发问方在吃透案情的基础上最好按时间的先后顺序起因关系将案件涉及的事实贯穿起来,罗列 -张关于纠纷起因发展变化的时间表或秩序表,使应答前后致。 比如,对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对方当中人发问般围绕合同签订的时间地点,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交货验收的时间方式,违约责任以及承担责任方式等方面进行,而买卖合同的签订履行等都离不开时间,合同履行时间是否延迟交货验收时间的长与短等因素往往是关键情节。如果从合同签订到纠纷的产生,被发问方事先以时间为“红线”排列清楚,那么,无论面对何种询问和发向,都会游刃有余,应答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