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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争议的迅捷低成本专业性和综合性等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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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争议的迅捷低成本专业性和综合性等特征

* 来源 : * 作者 : 中山房地产律师

民事争议的迅捷低成本专业性和综合性等特征,使得行政管理过程中多有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相伴随。从而,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遇有争议时,往往也就同时伴随着民事争议,由于行政活动中解决民事争议的制度目前尚需完善,实践中问题多有发生,这

就使得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存在必要性。

如果原告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裁判与行政行为有关联的民事纠纷、那么人民法院就要附带审理裁判民事诉求,原告则不可再提起民事诉讼。根据行政争议是否伴随着行政争议,可将其分为单纯的行政争议和伴随着民事争议的行政争议。例1:王某因在高速路应急车道上逆行被交管局记12分、罚款200元,王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此案只涉及行政机关交管局与相对人王某之间的行政争议,并无其他关系

人或法律关系的存在。

例2:天龙房地产公司取得市规划国土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花园小区项目。该小区建成后势必会影响旁边一套别墅的采光和通风。该别墅所有人李某对市规划国土委的行政许可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此案中存在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行政争议是李某对市规划国土委作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不服,民事争议是李某对天龙房地产公司侵犯其相邻权的行为不服。

概念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的同时附带审理与行政案件相关联的民事案件,并作出裁判的诉讼活动。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是由行政诉讼派生的,且是在行政诉讼中附带审理和裁判,所以称为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特点

1.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实质是两种不同性质诉讼的合并。合理性在于在两种分属不同诉讼系列的诉讼请求具有内在联系的情况下,将两种诉讼合并审理,这将有助于节省诉讼成本,提高审判效率,避免法院作出行政和民事相矛盾的裁判。

2.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可以是行政诉讼原告,但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不能是行政诉讼的被告。

3.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应在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而不能在民事审判庭审理,只能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4.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民事部分应当适用民事诉讼规则,行政部分应当适用行政诉讼规则。

主要类型

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1.行政裁决案件

原告认为被告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违法,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法院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行政裁决案件附带解决民事争议的条件:

(1)行政机关作出的是行政裁决行为。行政裁决的对象为民事争议,所以存在一并审理和解决民事争议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