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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出车祸欠下医费谁承担?中山房地产律师房产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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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出车祸欠下医费谁承担?中山房地产律师房产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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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山房地产律师

    
作者:永城市法院 蒋亚威
{案情}
2000年5月1日,永城市侯岭乡ZF职工任大峰与本乡病院女职工谢侠举行结婚典礼同居糊口(未到ZF婚姻jg登记)。

    谢侠与同事陈某在本乡卫生院门口开办寒食柜。

    同年6月6日下战书6时许,谢侠乘坐同事李某摩托车往永城市老城入货,当车行驶至永城市粮食商业批发市场时与本乡张井村村民张某驾驶得3轮车发生交通事故,致谢侠脑挫裂伤(交通事故另案处理),被送进永城市公疗病院治疗,花医疗费用1万余元,由任大峰和谢侠亲友支付。

    同年20日谢侠转进河南神火团体职工病院(以下简称神火病院)住院80天,花手术费.医疗费21252.50元,此款1直拖欠,无人结帐,引起诉讼,神火病院1纸诉讼将谢侠.任大峰告到法院。

    
{审讯}
1审法院经审理以为,固然无法确认谢侠与任大峰婚姻关系得正当性,但谢侠是在与任大峰共同糊口期间为共同糊口利益致伤,现谢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由任大峰给付谢侠在神火病院 所花医疗用度,故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通则〉有关精神,判决如下:被告任大峰给付原告神火团体病院医疗费21252.50元。

    
{评析}
这是1起当事人在非法同居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引起得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我们在案件审理中存在着不同意见:第1种意见,固然无法确认谢侠与任大峰婚姻关系得正当性,但谢侠是在与任大峰共同糊口期间为共同糊口利益致伤,现谢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应有任大峰给付谢侠在神火病院住院所花医疗用度21252.50元;第2种意见:任大峰在谢侠手术前已签字,应承担手术用度.其它用度应有谢侠及监护人承担;第3种意见:任大峰与谢侠系非法同居关系,在共同糊口期间,被告谢侠因车祸致伤头部,在神火病院住院欠医疗费21252.50元,2被告应共同承担。

    笔者同意第3种意见。

    
1,任大峰与谢侠系非法同居关系。

    根据〈z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糊口案件得若干划定〉第3项划定"自民政部新得婚姻登记治理条理实施之日起,未办结婚登记既以夫妻名义同居糊口,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由此可以望出任大峰与谢侠是2000年5月1日举行婚礼,固然符合结婚前提,但未登记,属非法同居关系。

    
2,非法同居期间债权债务得确认。

    从本案来望,任大峰与谢侠同居1月有余,泛起了交通事故,在神火病院住院治疗花医疗费21252.50元,无人偿付,应视为共同债务。

    根据〈z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糊口案件得若干划定〉第11项划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出产.糊口而形式得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不丢脸出,任大峰与谢侠虽系非法同居关系,在共同糊口期间为共同糊口利益谢侠意外埠泛起交通事故,在神火病院花医疗费21252.50元,应视为共同债务,鉴于谢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有谢侠其父为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故应当依法判决2被告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