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世老干部子女领取购房款后拒不腾房法院强制执行
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赵强 老家属楼眼望要拆,但住在省委统战部老家属院的宋某领了15万元新居购房津贴款后,始终未把老屋子的钥匙交上往。
此前,省委统战部以对自己正当行使权利造成妨害为由,起诉要求宋某腾房,获法院支持,但宋某仍一直占着屋子。
昨天,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对该案入行了强制执行。
离世老干部子女领取购房款后拒不腾房 位于省委统战部后院最北边的一栋4层小楼,已经空无一人,这里曾是省委统战部的老家属楼,有数十年的历史。
由于年久失修,为改善职工住房前提,2003年1月,省委统战部决定集资建新居,职工介入集资建新居的前提是抛却这里的旧房。
现在,这栋老家属楼里只剩下3单元2楼西户的一套75平方米的屋子大门紧闭,其余都早已搬离。
这套屋子的主人是离休干部宋某文,1999年宋某文往世后,女儿宋某在此栖身。
因为无力购买集资房,宋某抛却购买新居。
2006年12月,宋某写下退房申请和保证书,表示她领取15万元的购房津贴款,老屋子退归省委统战部,保证在2007年2月10日把屋子钥匙上交。
宋某领取了15万元,但省委统战部的工作职员多次催促,宋某一直占着屋子。
宋某称,统战部的义务是为自己安顿总价为21.7万元的一套某小区三室一厅74平方米的住房,并支付拆迁津贴款15万元,这样她才把老屋子退归往。
但统战部一直没给她安顿新居,就要求她搬离老房。
而且,她夸大,省委统战部给的15万元不是"购房款”,而是"拆迁费”。
省委统战部将宋某告上法庭,案件经由一审,二审和再审,法院终极判令宋某将房屋腾空交付给省委统战部。
但判决生效后,宋某仍没有交屋子。
省委统战部向金水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金水区法院执行员先容,宋某接到通知后曾往法院反映了情况,以为自己不该腾房。
"法院判决认定15万元是统战部津贴宋某的购房款,宋某将原住房退归部机关。
宋某写的有保证书,保证限期搬离,所以她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影响拆迁改造整体入程法院强制腾房 昨天上午9时15分,法院执行员来到老家属院所在地,径直来到宋某的老屋子门口,敲了几下门并表明身份后,屋里没有任何归应。
楼内一片安静,房门上积满尘土,执行员判断这里长期没有人栖身,于是用事先预备好的大锤强行开锁。
"咚咚”十几下后,房门打开,屋里只有一些沙发,床等旧家具,脏乱不堪。
"她(宋某)早就不在这儿住了,在外面租的屋子,但只要听说有人要来腾房,就立刻归来占着屋子不让腾."在现场见证执行的社区民警说。
省委统战部工作职员李先生说,按照计划,这栋老家属楼早就要拆迁,然后入行绿化,硬化,修建车棚,充电桩等举措措施。
但就是由于宋某一直拒不交钥匙,屋子收不上来,拆迁入行不下往。
法院执行员在社区民警宣读了执行通知书后,将屋内物品清理到楼下。
执行员表示,法院会通知宋某,令其在限定日期内将自己的物品搬走,并把屋子钥匙交给省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