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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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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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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房屋转租并不是不可以,但建议当事人最好是在法律划定的范围内入行,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而房屋转租的也是需要提
关键词: 转租,房屋,材料,有哪些房屋转租并不是不可以,但建议当事人最好是在法律划定的范围内入行,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而房屋转租的也是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那毕竟房屋转租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入行了解。

     一,房屋转租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承租人将其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门或者全部再出租的,需要出示下列资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存案证实;(二)房屋转租合同;(三)转租的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实。

     转租合同当事人登记存案提交的材料符合划定的,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央或市房地局在农场系统设置的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处应出具转租合同登记存案证实。

     二,房屋转租应该留意的题目因为房屋转租涉及到承租人,出租人和次出租人三方的利益,因此房屋转租时,应当留意以下题目: (一)房屋转租要征得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门或全部转租他人。

     (二)房屋转租要留意转租的期限不能超过原租赁期限。

     (二)房屋转租后如转租的房钱大于原来房钱,则双方可商定如何分配。

     (四)承租人转租房屋,应按划定与转承租方签订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划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央办理登记存案。

     (五)房屋转租合同的条款内容不得超出原租赁合同条款的范围。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 1,承租人拖欠房钱的房屋不得转租;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房屋不得转租;3,预租的商品房不得转租;4,违反双方意愿,双方经共同讨论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房屋不得转租;5,租赁合同中未商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房屋。

     关于房屋转租需要的材料,小编就为大家收拾整顿到此。

     也许有的人会纳闷,为什么转租房屋还需要提供材料,实在这是为了办理存案手续需要的。

     当然,再入行房屋转租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留意的题目,上文中已经作出了讲解,但愿对您有所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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