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商品房认购书留意什么事项
2,要捉住对方违约机会一旦开发商或房地产销售公司泛起违约,一定要捉住机会,要求开发商或销售公司解除商品房认购书,并全额退还已经收取的款项。
假如是定金,还可以要求双倍返还。
为了能够顺利捉住开发商或销售公司的违约行为,需要在商品房认购书中具体商定开发商或销售公司收取"定金”或"预支款”的目的,并把销售职员的承诺写进,这样一旦泛起违背商定的情况,消费者才能证据充分地要求对方返还款项。
3,认购书不应将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根据《担保法解释》第4条划定,如认购书中将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谈不成的情况下,定金回与开发商。
因此,认购者应当避免将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条款,明确划定定金只作为本认购书的履行担保。
二,签商品房认购书应留意什么目前,各楼盘出示的认购书都是由开发商或售楼方自己制定的格局合同,不少消费者缺乏有关法律常识,售楼方和开发商方面处于强势地位,在认购书中常设置一些有利于售楼方的条款,消费者稍不留神,就会吃亏。
因此,请律师协助制定认购书文本,能够很好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另外,购房者的定金风险是商品房预售风险中最为明显的,因为商品房认购书中关于定金相关的法律划定不明确,操纵性差,甚至存在不同的理解,在消费者主张退归定金时并不一定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极大地损害了买受人的正当权益。
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对不能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原因入行详细分析,在准确确定责任承担主体后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之前,应该对商品房的实际情况入行实地具体的考察,最好是礼聘专业的房产律师陪同。
对任何合同的订立都应当严格审查其内容,而对于某些暗含风险的条款则应当在听取专业律师的建议后选择接受或者拒尽。